从就业的角度看,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也直接促进了城镇就业。2003—2017年房地产业城镇就业人数从120万人增长到448万人,年均增长速度为9.8%。同一时期,我国的经济活动人口的年均增速为0.5%,而城镇就业人口总数的年均增速为3.4%。房地产业的就业增速远高于平均水平。房地产业的城镇就业人口占总城镇就业人口的比例也随之增加,从2003年的1.1%上升到2017年的2.5%,增长了一倍以上。尽管增速较快,但是由于房地产业就业人口的绝对数量较低,对于国民经济整体而言,房地产业对就业的直接吸纳作用较为有限。相对于其他行业,房地产行业的就业人员所占比重相对较小,仅占所有城镇就业人口的2.4%。各行业中城镇就业人员占比最大的四个行业是制造业、建筑业、教育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其中建筑业就业人口占比达15.2%,是吸纳就业的重要行业,房地产业与建筑业的联系非常紧密,房地产业的繁荣能大幅带动建筑业的就业人口。
房地产业对国家财政收入也有着巨大贡献,具体反映在税收和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两方面。住房制度全面市场化以来,房地产企业发展迅速,其上缴的税金也经历了大幅增长。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分行业税收收入数据显示,房地产业税收收入从2010年的0.69万亿元上升至2017年的2.09万亿元,在税收收入中的比例相应从2010年的8.9%上升到2017年的13.4%。房地产业税收占比与其在GDP中的份额(6.6%)相比,高出6.8个百分点。房地产业是仅次于制造业(33.2%)、批发零售业(13.6%)的第三大税收贡献产业。
房地产企业的税金对财政的贡献度也在增加,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房地产企业经营税金及附加从1998年的139亿元上升到2017年的5752亿元,平均年增长率为21.7%。房地产业对于地方财政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方面。2010—2018年,土地出让金收入从2.8万亿元上升到6.5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9%。土地出让收入与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值在2010—2015年整体呈下降趋势,从33.9%下降到20.2%,2015年以后随着房地产市场新一轮的上涨行情,土地出让收入占比回升,到2018年上升到38.1%。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较大。由于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回收了部分财权,地方政府本级财政收入大幅减少,从而对财政收入的灵活支配能力不足。因此,收归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补充。土地出让收入与地方政府本级财政收入的比值在2018年高达71%。